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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新生報【記者郭志祥/台北報導】

台北市長郝龍斌最近在市政會議曾表示,「台北市最快將於一○○年六月推出一八一戶平價出租住宅,租金以市價八折為目標,對象初步限定二十至四十歲的台北市民、無自有住宅、單身、新婚或小家庭、總收入一百萬以下者,可提出申請」。


台北市議員陳孋輝表示沒有辦法同意這種作法,因為市府擬推出的出租住宅為捷運共構宅,為公共財、市有財產,屬全體台北市民共有,市府照顧無殼鍋牛,為何限定二十至四十歲族群?在台北市,年逾四十、無能力購屋、還在租房子的比比皆是,難道他們對台北市的貢獻比較少、繳稅比不上二十至四十歲的民眾,所以遭市府平價出租住宅政策排除在外?


陳孋輝指出,都發局早有出租國宅,除了榮民戶、原住民戶、身心障礙戶等限定承租身分,一般戶並未限定承租戶年齡,為何同屬出租住宅,此時市府為何只限定二十至四十歲青壯族群?這些捷運共構住宅,地點就在捷運站上方,走下樓就到捷運站,戶戶皆位於黃金地段,炙手可熱,市府卻獨厚二十至四十歲者承租,根本是取巧討好、不公不義的住宅政策,拿公共財當贈送青壯族群大禮,其他市民算什麼?市府這種作法令人痛心。


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主秘張剛維表示,「這項措施會採平等原則,可能是會採分數評比政策,市府是會為了鼓勵年青夫婦及小家庭,因此分數可能會高一點,但其他不屬於這些年齡層的族群也可提出承租申請」。張主秘說,為了與社會局「平價住宅」名稱有所區隔,應該不會叫作平價出租住宅,名稱尚未確定,總收入是不是一百萬以下也尚未確認,但出租住宅的條件應該不會那麼的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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